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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权制的概念

Андрей Тихомиров
母权制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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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制的概念

母系统治(来自拉丁语"母"和希腊语"αρχά-开始,权力")是原始社区制度历史上的一个早期阶段,其特点是妇女在经济和社会中地位平等,然后占主导地位。 "母系"一词也指原始社区制度早期的社会制度。

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已经过了母系社会的阶段,在原始牛群的时代之后立即到来,并且在考古学上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

母系统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新石器时代发达,考古范围很广。 旧石器时代(古石器时代)从人类的出现(大约100万年前)一直持续到大约公元前10千年。 化石人的存在时期,他们使用碎石,木制和骨骼工具,从事狩猎和采集,学会了使用火。 新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从公元前10世纪持续到公元前3千年。 从占有经济(狩猎,捕鱼,采集)过渡到生产经济(农业,养牛)的时期。

母权制的特点是生产力的多方面发展。 经济正在沿着狩猎,捕鱼,锄头养殖和家畜养殖的路线发展。 劳资关系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早期母系统和高级母系统应该区分开来。 第一个在考古学上对应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和新石器时代早期。 这一阶段最近被澳大利亚、非洲和南美洲一些地区的土着居民占领。 在经济领域,早期母系统的特点是采集,狩猎,原始捕鱼;与此同时,采集是劳动的女性分支,狩猎是男性分支,两性都从事捕鱼。 这一时期的特点是男女地位平等,这是她们在经济中大致相等的份额。 主要的社会单位是母系氏族,通过双重外婚(仅在这两个氏族的成员之间强制结婚)与另一个氏族联系在一起。 没有巩固的部落。 亲属关系的叙述是在母亲方面进行的. 团体婚姻得到保留,这变成了一种更发达的形式—一对婚姻,以及配偶的单独(不信任)解决方案,取而代之的是他们在妻子的通用群体(母系)中的解决方案。

群体婚姻是最古老的婚姻形式,是在旧石器时代下部和上部边界的原始群体转变为部落社区的过程中出现的,作为婚姻关系秩序的第一种形式。 在这种类型的婚姻中,部落分为2组("婚姻类");一组的每个男人都可以是另一组的每个女人的配偶,同一组的成员之间的婚姻被禁止。 事实上,团体婚姻是一对夫妻的婚姻同居,或多或少是永久性的,但很容易解散并伴随着暂时的婚姻关系。 这种婚姻产生了一组或分类的亲属关系,其中亲属关系扩大到一组亲属(一个不仅称为父亲的人,而且也称为父亲婚姻组的所有男人;因此,母亲婚姻组的所有妇女对他来说都是"母亲";他自己婚姻组的所有成员对他来说都是兄弟姐妹)。

结对婚姻是一种存在于原始社区制度下的婚姻形式,与母系统的发展有关。 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朝着缩小结婚圈子的方向发展;在原始社区制度的早期阶段,夫妻同居只是很短暂的,在原始社区制度的鼎盛时期,夫妻同居成为婚姻的主要形式。 然而,夫妻婚姻中的家庭已经是一夫一妻制,并不是社会的经济单位。 这对已婚夫妇的每个成员继续与他们的祖先社区牢固地联系在一起。 这对已婚夫妇没有单独的家庭,没有财产。 对此,这段婚姻并不稳定,婚姻同居很容易终止。 这些孩子与母亲的祖先社区有联系,并在离婚的情况下留在那里。 这是澳大利亚人之间的一对婚姻,以及18世纪和19世纪易洛魁人和许多其他印第安部落之间的一对婚姻。 由于结对婚姻起源于一个母系部落社区,在这个社区中,妇女在生产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妻子与丈夫平等,地位很高。 从配对婚姻到一夫一妻制的过渡与父权家庭的中间形式是由于原始社区的分解开始,私有财产的出现,导致家庭与属分离,家庭转变为一个独立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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